2012年6月2日 星期六

大時代(十五)





——世界在墮落中——


隔晚道、標、納指顯著挫跌,油價重挫。

歐盟實體經濟尤其是金融市場就兩個字:亂、危。德、法股顯著挫跌,希臘正在持續丟着先賢們的臉成為悲慘的民族,兩大歐豬意大利和西班牙似也進入了危難的時刻。

中國:經濟「弱過弱雞」,類近硬着陸或已經硬着陸。中央不敢大力救市,09年的經驗成為了夢魘,只敢小鑼小鼓搞微調,嚴防物價重新猛烈漲升、房價泡沫未消之際再進一步發漲、無效率的放貸打水漂並為銀行帶來更多的壞帳;這是負責任的做法,然而經濟命定了因此而要忍受苦痛。

港股恒指周五不怎麼樣,但觀察到不少二三線股仍然是「散水」格。始終的主調是:悲觀、審慎。已進入了中型股災的格局,但似乎在預備着一次更狠更急的大破碎。

許多投資者在憧憬着美國發QE3、德國心軟讓歐羅水漫西方、中國減息放水……

多國多地區的政府也好,國民也好,其實已經墮落了!不正視環球諸國的協調,不好好調整自身的經濟架構乃至政治體制、不好好從事實質生產和利用自身的能力和勞力、不着眼於國民收入和購買力的實質提升、不着眼於國民的長遠福祉,卻經常以央行長遠不負責任的印錢作為最後的救命草。

這次若真要救,除了給金融市場或然性地帶來某段時間的穩定或喧囂以外,真能帶來多少好事情呢?

通脹本身是一種錯,惡性通脹更是一種罪惡,它讓負債者和貨幣最早一批的取得者獲益,卻剝奪了大部分辛勤者的果實和血汗。

像德國民族那麼理性地看待通脹,在這世界變得越來越珍罕。世人越來越放棄了對事物本質的探究和確認,卻甘心樂醉於短線的紙醉金迷、片面的太平和風光。政客,許多都是混世魔王。

目下的世界經濟找不到壯實的穩定基礎。



——加多寶拋浪頭,廣集沒必要停步回頭——


昨晚粗略地看了一些國內仲裁法的條例,進一步深信鴻道加多寶在「拋浪頭」。


加多寶和廣集雙方目前較重要的爭議點在於:

527日,加多宝在官网声明称,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关于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裁决,并以该裁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由,于5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且该法院已经立案。鸿道集团援引《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另一方当事人执行裁决。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申请,因此广药集团依法不得执行裁决。

但在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正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宏表示,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方式,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提出撤销申请,但在未被撤销之前裁决仍然生效,各方当事人应该执行该裁决。

此外,张宏还指出,因为该案属于涉外仲裁,应当根据《仲裁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在程序上不符合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后,才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法院没有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则仲裁裁决的效力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该裁定为终局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加多寶近一兩日堅持廣集推出紅罐王老吉為非法,並明言要反索償。

簡略一點來說,加多寶先前已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貿仲委的裁決,並認為在審議期間,廣集不得執行有關的裁決。

廣集方則認為,貿仲委的裁決類同終審,有別於一般法院的第一審,而實際上類同二審,一裁決,即有法律效力,目前中級法院既然未有撤銷有關裁決的判令,廣集自然可以賣紅罐王老吉。

我這個「假律師」的理解則是:加多寶在片面地闡釋《仲裁法》的個別條例

有趣的一點是,《仲裁法》第六章的「執行」有數條: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現在加多寶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但廣集方沒有向法院「申請執行裁決」,實際是在「自行執行裁決」,也未有正式控告加多寶的「不執行」,根據我的理解,並不會導致人民法院馬上裁定「中止執行」!這裏不牽涉到一方提出了撤銷申請,另一方予以執行則是違法!

也就是說,廣集當下只要自己推出紅罐王老吉,先不狀告加多寶,也不被加多寶牽鼻子向法院申請執行裁決,就沒事。除非,收到了法院的「中止執行」命令。

加多寶目前一方面片面地詮釋有關條例,而且所拋出的最大浪頭是:一旦未來兩個月內法院裁定撤銷貿仲委的裁決,廣集關於一切紅罐王老吉的努力就會打水漂!

純粹是一種心理戰,純粹是在推延時間。

據聞,人民法院過去從未推翻過貿仲委的裁決!

加多寶申請撤銷裁決所指陳的兩種論據是:一、貿仲委的仲裁程序有嚴重問題:二、有關的裁決違反了公共利益。

這種申請是被「允許」的,即,只要加多寶按《仲裁法》提出了這樣的申請,法院就該受理立案。這裏並不牽涉到加多寶所持的理據是否有力和合理,更不代表法院會如加多寶所願一定撤銷貿仲委的裁決。即便法院裁定貿仲委的程序出錯,按理也僅會要求貿仲委重新裁決一次,而結果也只會是加多寶敗訴。

不知加多寶將要陳述的詳情為何,按理,貿仲委的審議程序不大可能出錯。另一方面,所謂違反了公共利益,委實有趣,難道世人沒有了由加多寶推出的名為王老吉的涼茶,大家就慘了?連水都不願意喝了?^-^

加多寶這麼做純粹是買時間、消庫存,並阻截廣集紅罐王老吉的合時推出。若廣集兩個月左右之後才推出紅罐,一方面沒好好利用這個最適宜賣涼茶的夏季,另一方面,到時的聲勢就會大打折扣,與此同時,加多寶商標的紅罐涼茶就可以獨領風騷。

陳鴻道行賄罪已判定在先,目前仍在「棄保潛逃」,法院根本上不可能判加多寶能再使用「王老吉」品牌這個國有資產,況且廣集隸屬國資委,除非飛出了一隻超級黑天鵝。

所以,個人判斷:只要廣集不理睬加多寶的雜音,自行我素,能推就推,先不狀告加多寶,便可以風平浪靜,船到橋頭自然直。當兩個月內法院駁回加多寶的申請後,再把鴻道「告到甩褲」……